工程结算的经验之谈

发布时间:2021-08-12

我经历的这次工程是个比较大的工程。公司成立了项目部。项目部下设工程、质量、安全、综合、经营等五个主要部门,而我所在的自然是经营部门了。其他部门就不必说了,就说经营部门,无非收支两条线。对甲方多要钱,对分包队伍,别多给钱。
2、开源节流。如何才能开源呢?工程承包签订的是总价固定的合同,当初投标时,采取了低价投标的策略,业内流行一句话“低价中标占领市场,工程索赔得利润”。可见,在工程进行中如何有盈利点,是工程是否盈利的关键,这就需要各个部门的配合,树立全员经营意识。要每个人明白,我们告别父母,分别妻儿,不仅是来这里搞奉献来了,更重要的是来挣钱来了,如果工程赔了,干得再漂亮,也是不合格工程。
3、工程结束后,要进行竣工结算了,合同内不必说。总价承包,该多少就多少。但是,工程之外的委托、工程量签证,设备缺陷处理、索赔证据等等就该拿上台面了,如果你没有文字性的证据或资料不全,那么,对不起,这部分活算是做义工了。
4、这些文字性的资料如何写,写些什么内容?就值得推敲了。就说工程量签证吧,如果只是简单流水账形式记录干了些什么工作,那是远远不够的。既然是工程量签证,那么就须体现到具体的量上来,要用数字说话。一些关键性的参数要写清楚。
5、我所在的这个工程,就因为工程进行过程中没能及时签回签证,失去了结算的依据。尽管后期补了一些,但一来不可能补全,二来,补签证的难度很大。因为工程已经结束,人家肯定爱理不理的,其间,公关费用自然是少不了。工程进行中,自然进行就不同了。一方面,合理签证,甲方没有理由不签,顶多是拖拉一阵。另外,甲方能够为了追求进度,多少会照顾一下施工单位的情绪。所以,签证要及时、全面。该要的钱,一分不能少!
6、还有一点,等工程结束了,其他部门的人都走了,只剩下经营部的人,可想而知,补签证的苦够你尝的。所以在工程进行时,经营部的人也要主动和工程部的人做好沟通,督促其办回签证。当然了,大家平级部门,要注意交流方式,一团和气。
7、众所周知,工程承包合同作为民事合同的一种,当事人双方是平等的。然而,这只是法律规定,是一种理想的状况。法律上平等的双方,在实际中会因为种种原因,形成弱势与强势之分。就目前形势而言,甲方处于强势地位,乙方处于弱势地位。所以,对乙方而言,所有涉及利益的条款务必清晰。
比如:涉及施工主材,须写明材料的名称、规格、材质、数量、质量标准,以及材料乙供还是甲供,费用的承担方。
8、在我经历的一次实际结算中,除了正式工程之外,还有许多合同之外的零星委托工程。在这些甲方签字的工程量签证单,有很多涉及材料的单子,没有明确材料的供应方,结果工程结束后结算时,审计要求明确所有材料的提供方。这是再找甲方签字,且不说签字过程的麻烦,真有点“人为刀俎,我为鱼肉”的感受。
9、当初,工期压缩了3个月,工程进度成了工程的头等大事。工程技术人员一头扎进工程。哪里管工程量的签证,他们也的确没有时间琢磨签证的质量。此时应该设专门的工程资料员的岗位,就搞各种要钱的签证。这可是实实在在的经验之谈。施工期间,总免不了业主、监理以种种理由拒签或缓签,专人跟进总不会把该落实的工作跟丢。
10、甲方的强势,还体现在另一个方面。按说结算办法应由双方共同商定,但是,往往是甲方以上级文件的形势给承包单位下发结算办法,规定结算依据、取费办法。这还不算什么,更有甚者,甲方还会多次变换其自己制定的结算办法,导致承包单位的结算人员疲于修改结算书。我就亲身经历了这种恼人的事情,一开始,工程上出具了大量的“工程联系单”。到工程中后期,甲方下发文件。此“工程联系单”不能作为结算依据。要求全部改为工程签证单。为此,我们风风火火的把联系单改为甲方要求的签证单(其间,损失掉部分单子是肯定的,真是关关拔毛)。不料,工程结束,甲方又下文,规定了可作结算依据的几种单据,工程签证单赫然除外。我们又怀着愤怒把签证改请甲方下工程委托函(手续繁琐,要经过甲方多个部门,层层下狠刀),而此期间我方工程人员陆续调走(熟悉工程的人)。仍有一部分签证没能下委托,只有预算人员自己跑了。如此又损失掉一批单子。而且结算时间一拖再拖。呜呼!哀哉!痛定思痛,我认为:在承包工程中,越早就结算办法与甲方商定法律性文件(如正式作为承包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),越对承包方有利。预则立,不预则废!
11、我们都是按图纸施工的,如果材料是甲供,那我们就是按图纸向甲方领料。而在实际施工中,常出现实际材料需要量大于图纸设计量,这时,对于总包合同,因为总包,增量在幅度内是不调整合同价的。所以,我们往往会忽略及时向甲方要签证,一般为了限制施工单位浪费材料,合同规定有限额领料条款,超过限额是要抵扣施工单位工程款的。秋后算账时,往往会成为一笔糊涂账。所以,施工过程中一旦有超过图纸量领料的情形,要向甲方和设计单位要文字性的认同证明。

 12、都说资料是做出来的。如果你要拿钱,就要把工程资料做全做细,(做完工程谁清楚详细的工程内容?)中间涉及的公关费就不说了。
13、还有这样一种情况:审计的或者甲方的正好是一个水平不怎么样的或者比较懒的,拿到结算看了几天之后告诉你,说据他估计,这份结算里面有百分之几的水分,我现在要把这部分砍掉,你有什么意见?如果同意,现在你就可以签字去领工程款,如果不同意,那就先搁在这儿吧,等我弄出来了再通知你。这时候你怎么办?你可不同意,你如果不同意,这桩结算指不定拖到了猴年马月,到时候,别人第二栋工程都完工了。而且你当初否了他的意愿,到时候那真是一针一线的跟你对,不把你累死也把你气死。所以做结算的时候,要给这些人留点后路,结算的原则就是要多留出几份让别人砍,这才是双赢。
14、预算有实有虚。预算的实与虚根源于人性的实与虚。那么,做预算实多少,虚多少?我觉得一方面取决于预算人员的水平。因为这里面的虚不能理解为胡乱的添上几笔。这里面的虚,要虚的有“理”。否则,会让人家怀疑你的业务能力。至于实际中如何操作,要靠个人经验积累了。另一方面,根据对手的性格特征。你得摸准对方的脉,才能对症下药。如果对方厌恶你在预算里面搀水,你就要实多虚少。如果对方,喜欢无事砍三刀,那咱们就得虚出量给他喂刀。就像有位同仁说的,预算应该做三份,一份给甲方,一份给领导,一份自己留底。总之,自己心里要有底。
15、如今在合同方面也给我们出难题,一是总价包干,百分之几内不许调整。结果这个百分之几就很有争议,我们的理解是同一项目的工程量增加了百分之几以上可以调整,到了审计那里就理解成了总价的百分之几以上才能调整。还有,厉害的是,现在甲方把这样一条写入了合同,说如果施工方报审的结算价与审定价相差超过百分之十,审计费由施工方担负。厉害啊,预结算的工作是越来越难做了。
16、我认为影响结算重要的是要有书面资料,要有甲方的签字,如果不这样,待结算时甲方说忘了,记不起了而不给你处钱,更有甚者,快结算的时候换甲方代表,到那时没有书面资料你就自认倒霉吧!
17、还应当重视合同谈判,把握好材差、变更、结算条款的约定,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工就是这个道理,你的刀磨得越利,砍到的东西自然也多,呵呵。
18、造价控制重点在前期准备,过程控制两方面。后期补签劳民伤财。一个项目管理是否完善,在资料积累上就能看出。
19、什么是施工单位面临的审计呢?工程造价审计主要是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,依据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定额工料消耗标准、取费标准以及人工、材料、机械台班价格参数、设计图纸和工程实物量、工程造价的确认和控制进行监督检查。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,以承包合同为基础,在竣工验收后结合施工变更、工程签证的情况,作出符合施工实际的竣工造价审查结果,它是承发包双方结算的依据,也是工程决算的基础资料和依据。
20、还有一种审计是竣工决算审计:竣工决算审计依据《审计法》和审计署发《基本建设竣工决算审计工作要求》进行,基建审计内容为(1)竣工决算编制依据;(2)项目建设及概(预)算执行情况;(3)建设成本;(4)交付使用资产;(5)尾工工程;(6)结余资金;(7)基建收人;(8)投资包干结余;(9)投资效益评价。主要根据国家的审计法和相关规定,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,主要审查概(预)算在执行中是否超支,超支原因,有无隐匿资金;隐瞒或截留基建收人和投资包干结余、以及以投资包干结余名义分基建投资之类的违纪行为等等。
21、凡对建设单位投资项目进行的审计结果,对施工单位的造价结算不具有约束力。工程造价中的工程结算审核,以施工承包合同为基础。以承发包双方发生的实物交易为依据,按照国家或地方施工工、料、机消耗标准进行核算,对双方有约束力。其工程结算审核结果可作为双方结算的法律依据。
22、钱是算出来的,所以关键还是看跟结算的人是否在行能否把该算的全部算,可以算的也算进去,这样积累下来,数目就应该不小了。总之,人际、经验等都行的话基本OK